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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消防会议
文章来源:兰州爱博英语学校    添加时间:2017/12/29
学校消防会议
 
      彻落实教育部、公安部颁布的《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,进一步提升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,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,根据教育局工作委员会,公安局《关于消防安全实施方案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 
 
一、总体目标 
贯彻“预防为主,防消结合”的消防工作原则,前移火灾预防关口,以提高学校检查消除火灾隐患,组织扑救初起火灾,组织人员疏散逃生,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“四个能力”为核心内容。全面提升我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,优化校园消防安全环境,有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。 
 
二、工作任务 
(一)全面落实学校及各单位消防工作责任: 
1.组织领导责任。 2.管理责任。 3.设施建设责任。 4.完善管理规定。 
(二)全面落实开展消防安全“四个能力”建设 
1.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能力,做到“消防安全自查,火灾隐患自除”。 
2.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,做到“火情发现早、小火灭得了”。  
3.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,做到“能火场逃生自救,会引导人员疏散”。 
4.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,“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、消防常识普及化”。
 
三、工作要求 
(一)提高思想认识。 (二)严格落实标准。 (三)加强检查督导。 
在今后的工作中,学校消防安全管理,将认真落实“四个能力”建设,努力创建“平安校园”。营造良好的校园消防安全氛围。
 
四、在校职工消防安全责任
《一》学习和掌握预防火灾科学知识,严格遵守消防法规,积极主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。 
《二》自愿保护消防设施,不损坏、不擅自挪用、拆除、停用消防设施器材,不埋、压、圈占消火栓。不占用防火间距。不堵塞消防通道。 
《三》不携带火种进人生产、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,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 
《四》火灾发生后应立即报告火警;私有通信工具应无偿为火灾报警提供便利;不谎报火警。 
《五》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。